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系统在安装完毕后,相关建设单位应组织安装、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下面我们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系统的验收标准:
1、有主、备电源的设备的自动转换设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合格;
2、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器应按实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查;
3、安装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按数量20%比例抽检,安装在居住建筑内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检验;
4、紧急切断阀及排风装置应全部检查。
以上就是可燃气体报警器控制系统的验收标准,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验收应包括安装调试时所涉及的全部设备,可分项目进行,并应填写相应的记录。
关键词:青岛天然气报警器 青岛可燃气体报警器 青岛氨气报警器 青岛液化气报警器